综合管线各间距规范,收藏!
阅读次数:846 2022-05-16 09:39:41
一、管线综合原则
1.5 可弯管线让不可弯管线、分支管线让主干管线;
1.6 附件少的管线避让附件多的管线,安装、维修空间≥500mm;
1.7 电气管线避热避水,在热水管线、蒸气管线上方及水管的垂直下方不宜布置电气线路;
1.8 当各专业管道不存在大面积重叠时(如汽车库等):水管和桥架布置在上层,风管布置在下层;如果同时有重力水管道,则风管布置在最上层,水管和桥架布置在下层;
1.9 当各专业管道存在大面积重叠时(如走道、核心筒等),由上到下各专业管线布置顺序为:不需要开设风口的通风管道、需要开设风口的通风管道、桥架、水管;
2.1 结构平面上已经标注为后浇板的区域,若在此区域内留洞,则不另外表示;
2.2 结构平面中,一般对于尺寸小于300x300的洞口,不另外表示;
2.3 对于人防区域顶板上留洞,无论洞口大小,均需要结构专业确认,并在结构图上表示;
2.4 设备管道如果需要穿梁,则开洞尺寸必须小于1/3梁高度,而且小于250。开洞位置位于梁高度的中心处。在平面的位置,位于梁跨中的1/3处。穿梁定位需要经过结构专业确认,并同时在结构图上表示;
2.5 在剪力墙上穿洞时,一般对于尺寸小于300x300的洞口,不另外表示。但设备专业留洞,需要注意留在墙的中心位置,不要靠近墙端或者拐角处,避免碰到暗柱。现场在墙上留洞时,如果发现洞口碰暗柱情况,需要通知结构专业进行处理;
2.6 在连梁上穿洞时,则开洞尺寸必须小于1/3梁高度,而且小于800;
2.7 结构不表示的小洞口,其他专业一定要表示清楚,并确认无误后方可施工;
3.2 给水管线在上,排水管线在下。保温管道在上,不保温管道在下,小口径管路应尽量支撑在大口径管路上方或吊挂在大管路下面;
3.3 除设计提升泵外,带坡度的无压水管绝对不能上翻;
3.4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离不得小于1m。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,两管之间的最小净间距不得小于0.2m;交叉铺设时,垂直净距不得小于0.15m。给水管应铺设在排水管上面,若给水管必须铺设在排水管的下方时,给水管应加套管,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径的3倍;
3.5 喷淋管离吊顶间间距应为管外壁离吊顶间距净空不小于100mm;
3.6 污排、雨排、废水排水等自然排水管线不应上翻,其他管线避让重力管线;
3.7 桥架在水管的上层或水平布置时要留有足够空间;
3.9 管线不应该挡门、窗,应避免通过电机盘、配电盘、仪表盘上方;
3.10 管线外壁之间的最小距离不宜小于100mm,管线阀门不宜并列安装,应错开位置,若需并列安装,净距不宜小于200mm;